徐州外服小課堂|關于個人所得稅的問答
發(fā)布時間:2019/8/30 14:11:45      點擊次數:2365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答:對于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的一方或者雙方是唯一法定贍養(yǎng)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注明與被贍養(yǎng)人的關系。




父母為子女買房,房屋產權證明登記為子女,貸款合同的貸款人為父母,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從實際看,房屋產權證明登記主體與貸款合同主體完全沒有交叉的情況很少發(fā)生。如確有此類情況,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guī)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購房屋是為子女購買的,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個人無償受贈房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guī)定:“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guī)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nbsp; 


前款所稱受贈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四條規(guī)定計算。

......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徐州外服分公司財務部 謝瑋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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